- 转载自: 上海房产律师方燕
- 时间: 2023-08-04 1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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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
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
根据市相关部门制定的配套商品房使用规定及《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结合本地块实际,特制定本选购办法:
第一条产权调换房源
(一)配套商品房
1、就近房源:
(1)黄山路二期平型关路123弄(期房),房屋均价7203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2)彭十(二期)江杨南路466弄,房屋均价650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3)宝山顾村菊泉街55弄,房屋均价304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若选购两房或两房以上房型的就近房源,每证仅可选购一套,若选购一房房型的就近房源,则每证最多可以选购两套。
2、异地房源:
(1)闵行浦江召楼路1706弄,房屋均价300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2)闵行浦江叶家桥东路260弄,房屋均价288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3)闵行旗忠银康路750弄,房屋均价27400元/平方米,优惠补贴30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4)松江佘山北华莹山路100弄,房屋均价24800元/平方米,优惠补贴40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5)松江佘山北华莹山路450弄,房屋均价24800元/平方米,优惠补贴40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6)嘉定云翔嘉吉路60弄,房屋均价234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7)嘉定城北慈竹路450弄,房屋均价224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8)浦东惠南拱川路411弄拱海路459弄,房屋均价214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9)奉贤南桥团汇公路479弄,房屋均价187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10)奉贤南桥团汇公路258弄,房屋均价187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11)奉贤南桥沿港河路350弄,房屋均价18700元/平方米,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二)普通商品房(就近房源):
宝山商品房真北路4333弄,房屋均价65000元/平方米。就近房源每证仅可选购一套,暂定交付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
特别告知:
1、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在确保剩余居民合理比例使用的前提下,经征收部门同意,可将部分多余房源收回,收回房源清单将提前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内被征收人
和公有房屋承租人仍可选购上述房源。
2、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选购上述房源并享受优惠补贴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办理房屋有关手续时,仍需按照原房屋价格承担相应费用。
3、上述房源若用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源使用时,则一律不享受优惠补贴和折扣。
第二条房源选购规定:
1、选购房型规定:房型根据对应的家庭进行选购,1个家庭可以选购一房或两房房型,2个家庭及以上可以选择一房或二房或三房房型。先选先购,购完为止。家庭指夫妻配偶及未到法定婚龄的子女。
2、选购房源总价的规定: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购的产权调换房源,其选购房源总价应当不超过评估价格(公有房屋:X80%)、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装潢补贴、建筑面积的残值补贴、签约奖励(不含居民签约率奖励)的总和之内。在房源总价限定条件之内,选购套数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家庭情况综合考虑。选购房型参照第二条第1款。先选先购,购完为止。
3、对符合要求,选择多套产权调换房屋的,临时安置费补贴按如下办法计算:
(1)首先根据原计算公式计算出每月总临时安置费,之后根据多套房屋中每套房屋的价格占总房屋价格的比例,分别对应计算该套房屋的每月临时安置费,即该套房屋的每月临时安置费=每月总临时安置费X(该套房屋的价格六所选全部房屋的总价格)。计算结果取整数。
(2)过渡期限:
自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含房屋使用人、同住人)搬离原址并移交空房之日起,根据每套产权调换房屋书面通知办理进户.之日止分别计算临时安置费,即第一套房屋的每月临时安置费X第一套房屋的过渡期限十第二套房屋的每月临时安置费X第二套房屋的过渡期限......(以此类推)
4、特殊情形:
有特殊情形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需超出本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限定的,可向征收事务所提交申请,由街道分指挥部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家庭情况综合考虑,予以审核批准。但选购房源超出选购房源总价(不含居民签约率奖励)部分的金额不得大于所选购房屋中最少的一套房屋的房价款。
第三条其他说明
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办理进房手续、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以及所需交纳的契税、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购房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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