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的房子有公摊面积,凭什么?
  • 转载自: 优优好房
  • 时间: 2019-01-28 17:36:29
  • 804人浏览

  最近,网上很多人都在讨论,为什么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甚至连新华社、人民日报都发声怒斥了。

  你知道吗,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住房面积都是按照套内面积进行计算,如果你房产证上写的是100平米,你房内的使用面积就会有100平米。

  但是只有中国不一样,中国有一个奇葩的公摊制度。在中国,建筑面积,包括房屋的使用面积、墙体和柱体的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以及其他公摊面积。

  一

  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摊”的内容,包括以下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

  第二部分包括:楼宇(套)与公共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举个例子,正常情况下,当你的公摊系数为30%的时候,买100平方米的房子,你房内的面积只有70平米。还有很多更恐怖的情况:2010年,山东某楼盘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拿到手100平米的房产证,只有48平米的使用面积;2012年,安徽一对夫妇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1.71平方米的两居室,交房时发现,实际套内面积只有44平方米左右,公摊系数达到38.7%;在山东高密,购房者发现,看房时宽敞精致的小二居到收房时变成狭窄简陋的一居室,房里只能放下一张床,公摊高达52.35%,被戏称为“史上最牛”的公摊面积……


  2010年5月31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节目“公摊迷雾”,曝光“最牛公摊面积”事件。然而,中国官方从来没有给予公摊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现行国家标准甚至还没有“公摊建筑面积”和“公摊系数”这二个术语,只有住建部和一些地方政府文件能看到。

  二

  “公摊面积”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公摊范围从哪到哪,面积多少,主要由开发商主张。然而公摊面积的检验,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值班警卫室等等在内,业主都不具备测量可能!其成本是否可承受?由此看来,公摊面积大概率是一笔糊涂账。


  中国近些年又很流行卖精装修的房子,开发商不仅收取了购房款,又以建筑面积计算来收取虚高装修款。注意!是按建筑面积计算,说明业主还要承担公共部分的装修款。这是不是听起来很荒谬!

  更搞笑的是,房屋销售、物业费收取等依据标准,也是包括公摊在内的“建筑面积”,那么就有着相当“自由裁量”空间的公摊面积,对于购房者来说很容易产生不明不白的额外支出。

  那么我就想问问:如果公摊面积的物权属业主,那么在公共区域张贴广告等收益,是否也该归业主所有?业主付出了真金白银的投入、承担了所有者的名义,却无法进行有效处置与收益,实在是不可理解!

  这些都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模糊不清的“公摊”,已经成了开发商和物业牟利的口袋。


  三

  “公摊面积”问题理当解决

  中国的公摊制度是和香港学的,可是如今香港已经在民意压迫下取消了这个制度,大陆依然还继续使用,成为了全球独树一帜的奇葩房产制度。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在一个物业可以对小区业主为所欲为的国家,挨宰是必然的,区别的只是宰多宰少罢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房地产业一定要坚持“建筑面积”一百年不动摇的原因,谁会看着钱不赚呢?换了你你也不会啊!


  但是现如今,在房价高企、调控不断加码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问: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

  大陆除去重庆实行的是套内建筑面积外,其余各省市城市的商品房销售,公摊面积仍旧被各开发商堂而皇之的使用着。近些年已有一些城市不难见到以使用面积计价销售的尝试,但目前看远未形成规模,也并未塑造新的行业规范。这个僵局,需要有关部门从机制层面加以破解。不知道能否引起相关部门注意,考虑出台新规整改这一弊端。

  房子是用来住的,这已是当前的政策设计与民间呼声的共识。将“公摊”这一模糊不清的概念梳理清楚,让使用面积成为交易依据,挤压开发商的操作空间,就是在更大程度上复原、彰显房子的居住属性。当房地产市场调控成为政策大语境的当下,解决“公摊”问题,它理当成为优先解决的基础问题。


未点赞

0

转载自:优优好房
0

推荐房源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