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的通知
  • 转载自: 芜湖楼市
  • 时间: 2023-05-31 09: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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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职能作用,结合实际,现就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贷款额度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惠居公司组合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20万元。

2.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惠居公司可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住房贷款。

三、贷款利率

住房贷款年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0.9倍。

四、执行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实施细则

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惠居公司贷款政策的通知》惠居委〔2023〕3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职能作用,结合实际,现制定以下贷款实施细则。

一、贷款对象、时间、条件、所需材料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贷款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

(三)贷款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违约记录2次(含)以下;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月还款额低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50%;

4.申请人有合法的自住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行为;

5.有规范格式的网上备案合同,购买的住房能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

(四)贷款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明细;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4.申请人(含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5.有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若共有人为已婚人士,则需提供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6.申请人(含夫妇双方、产权共有人)的征信报告;

7.月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需提供规范格式的收入证明和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

8.申请人的还款银行卡。

二、贷款额度、首付款要求、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及还款方式

(一)贷款额度。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惠居公司组合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20万元。

2.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惠居公司可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住房贷款。

(二)首付款要求。

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20%。

(三)贷款期限。

最长年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贷款利率。

住房贷款年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0.9倍。

(五)担保方式。

用所购房屋全额抵押担保。

(六)还款方式。

包括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三、本细则由惠居金融公司负责解释。

(文章录入来源: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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