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防的6大商铺租赁合同陷阱!
  • 转载自: 3房网
  • 时间: 2019-12-04 1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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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商铺经商是今天较为常用的现象,很多人都不确切在商铺出租合同签定时要留意哪些问题,只不过合同中有可能存有很多的陷阱,被迫防,所以现在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商铺出租合同注意事项,防止大家被骗。

商铺出租合同中的陷阱:

1、房屋的用途

出租商铺签立合同时必需证实房屋租赁的用途。出租房屋开服装店为商业用房。否则,将会负面影响营业执照的办理。

2、出租期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商铺出租期限不得多达二十年,跨过二十年的,其多达部分无效。商铺出租期间期满,当事双方可以续订出租合同,但约定的出租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多达二十年。

3、租赁主体

商业地产出租合同签定前必须核实房屋产权证书的原件,必需时还应在房屋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权属注册情况。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核实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与产权证书注册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需注意的是,如果出租方并非房屋所有权人,而是代理租赁、委托租赁,则必须出租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如果租赁房屋是两人以上共计的,则必须获得全体房屋所有权人的表示同意或许可。承租方一旦忽略对出租方主体资格的审核,则可能会掉入房东“合同效力”的陷阱。

4、转租房屋

在商铺经营管理状况不佳时,可能会牵涉到将商铺转租的问题。出租人是否容许承租人转租,应在出租合同中规定。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表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装修补偿

出租双方应在出租合同中具体租赁房屋是否有可能装修;双方应约定,在租赁期完结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出租合同后,对装修成果如何进行处理。在对装修处理方式未作约定的情况下,若出租方违约,导致出租合同解除,出租方应赔偿金承租方装修损失;若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应付承租方必要补偿。

6、出租合同注册

在商铺出租合同正式成立后,合同当事人应将出租合同送至当地房管部门注册备案。没有进行注册备案的出租合同亦是有效地合同,但不具备对付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店铺出租,房屋是不动产,房屋出租人必需具备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如果是所有权人,应依法获得房地产权证;是使用权人,应有合法的出租凭证及容许转租的书面证明。

关于不得不防的6大商铺租赁合同陷阱!的内容我们在上文做了详细介绍,希望这些介绍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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