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门面租赁有税收新政策出台吗
  • 转载自: 3房网(来源:编程数码课堂)
  • 时间: 2019-12-04 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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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管是买卖还是租赁房屋,都是需要缴纳房屋的。租赁房屋有租赁给自己居住或者商用。那么,门面租赁有税收新政策出台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9门面租赁有税收新政策出台吗

目前,门面租赁税收并无新政策出台,参照以前的政策规定。门面租赁主要收税的税有:

(一)营业税:

1、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2、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服务业-租赁业”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1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必须提供有效,准确凭证。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三)房产税:按租金收入12%征收房产税

(四)印花税: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算。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或实际占用面积超过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部门核实计税。

依据:1、《关于调整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公告》(地税公告〔2011〕19号)规定:为贯彻落实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的税收政策,充分体现国家对个人的税收优惠,进一步规范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征管,现将有关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调整如下: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政策

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5%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附加税、费,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税收政策

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12%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征营业税。

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12%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附加税、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六款规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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