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物业竟私扣业主房产证 这是意欲何为?
  • 转载自: 楚天都市报    
  • 时间: 2018-11-02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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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武汉市洪山区爱家国际华城的袁女士反映,今年8月小区更换了新的物业,然而老物业在撤场后,却以部分业主未缴清物业费为由,拒绝将这些业主的房屋权属证明移交给新物业,这种做法让人难以接受。

市民袁女士介绍,2006年她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139平方米的商品房,当时买房加装修花光了家里全部积蓄,也不准备卖房,就一直没有办房产证,因此房屋权属证明就一直存放在物业手中。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袁女士也一直未向物业索要房屋权属证明,直到今年4月,她听说小区准备更换物业,这才想到要取回这份证明。今年上半年她找到了老物业,但对方却拒绝把房屋权属证明交给她,理由是她拖欠了2年的物业费。“之所以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的服务质量不达标。”袁女士说,早在多年前她家就开始出现漏水,她多次向物业反映,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自2016年起,她就拒缴每年2800元的物业费。

昨日11时许,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小区广场上临时搭设起来的新物业办公点前,多名与袁女士有相同遭遇的业主正与新物业及开发商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采访中,几乎所有业主都称,他们不交物业费是事出有因,但物业不能以此为由扣下他们的房屋权属证明。如果物业能将他们提出的漏水等问题解决,他们愿意补缴物业费。

对于业主们提出的相关诉求,现场一名开发商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也是才得知此事,目前他们正登记相关业主名单,接下来将走访核实此事。新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8月16日正式进驻小区,但至今为止,老物业并未将这部分业主的房屋权属证明移交给他们,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昨日,记者根据业主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老物业相关负责人电话,但对方均未接听。为了帮业主协调此事,记者找到该小区所属的洪山区爱家国际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联系已撤场的老物业,帮业主们做好沟通工作。

物业的做法究竟合不合规?律师认为,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动用法律手段追缴,但物业方擅自扣留业主的房屋权属证明,就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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